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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税收体系之消费税

消费费税GST,即货物和劳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简称GST),是对进口到新加坡的货物,以及大部分在新加坡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相当于其他国家的增值税。

(一)征收范围
进口到新加坡的货物:由新加坡海关在货物进口时收取。
新加坡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由GST注册供应商收取支付给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
(二)税率最新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加坡消费税的税率已从8%上调为9%。消费税豁免适用于大多数金融服务的提供、数字支付代币的供应、住宅物业的销售和租赁以及投资贵重金属的进口和本地供应。出口货物和国际服务实行零税率。
从2023 年1 月1 日起,从海外运来新加坡的所有低值产品(低于400新元)也需要征收消费税。
(三)国内消费税注册及申报
在新加坡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企业当年年度应纳税收入或预计未来12个月应纳税收入超过100万新元的公司,都必须注册消费税。未超过100万新元的公司可以考虑自愿注册消费税。
只有注册消费税的企业才能从注册商新消费税的生效日期起收取和申报消费税。非注册企业不允许收取或申报消费税。进行了消费税登记的纳税人,其消费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或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四)海外供应商GST注册
从2020年1月1号开始,凡是海外公司给新加坡非消费税注册公司或个人提供电子数字服务,或售卖数字产品(例如:数字应用程序,数字音乐,数字电影,网络课程)的营业额超过10万新币并且全球收入超过100万新币,则需要在新加坡通过OVR (Overseas vendor registration) 注册登记消费税,并且向个人或非消费税注册的公司收取消费税。
而从2023年1月1号开始,新加坡财政部将OVR延伸到了远程服务上,凡是海外公司给新加坡非消费税注册公司或个人提供远程服务的营业额超过10万新币并且全球收入超过100万新币,则需要在新加坡通过OVR注册登记消费税,并且向非消费税注册的公司或个人收取消费税。